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交通运输行业标准《零担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规范》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电动船舶应急响应计划编制要求》等2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2026年第8批,见附件)业经审查通过,现予发布。发布的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
附件:《零担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规范》(JT/T 620—2018)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交通运输部
2026年7月16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相关学会、协会,交通运输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计量技术委员会,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附件:
《零担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规范》(JT/T 620—2018)
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增加第5.1.9条,内容如下:
5.1.9 运往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重大活动保障区域等重点地区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关键核心部件,托运人应提供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关键核心部件的品牌、型号、数量、唯一产品识别码及合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齐或无效的,零担运输经营者不应承运。零担运输经营者应建立重点地区动态名录,并在企业网站、营业网点公示。
注1:重点地区范围以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为准。
注2:合规证明材料包括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飞行审批等文件,具体依据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公安机关发布的相关要求。
(文章来源:交通运输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