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后取缔快递电动三轮车 深圳出台过渡期管理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02 09:26:55 第一物流网
关注中物联
为进一步规范快递配送、环卫作业等特殊行业电动三轮车的应用及管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制定了《深圳市关于特殊行业电动三轮车过渡期管理方案》,并将于4月1日起实施。方案明确:两年后深圳将取缔所有快递配送、环卫作业电动三轮车。
根据方案,深圳采取总量调控、备案管理方式,设置两年过渡期,1.2万个过渡期配额指标(其中快递行业10000个备案配额、环卫行业2000个备案配额),2年过渡期后所有快递配送、环卫作业电动三轮车予以取缔。同时,方案提出深圳市相关部门协调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专门设计制造符合快递配送、环卫作业专用的新能源微型汽车,研究政府补贴及停车优惠等政策,促使快递配送、环卫作业电动三轮车转型升级。
方案明确电动三轮车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统一参照机动车实施管理。驾驶人员要具备三轮摩托车驾驶资质(持D照驾驶证),驾驶人驾驶备案车辆应当佩戴具备3C认证的摩托车安全头盔。每辆电动三轮车最多绑定3名驾驶员,且每个驾驶员只能同时绑定2辆电动三轮车。未备案电动三轮车全市禁止通行。
根据方案,备案电动三轮车在设有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同设置的道路,或者没有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在机动车道靠右行驶。
相关阅读
每日 推荐
- 31省份经济运行“一季报”出炉:经济大省挑大梁 新质生产力引擎强
- 《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5年)》正式发布
- 丁薛祥出席第九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讲话
- 中国多式联运发展联盟在京成立
- 国家邮政局召开主要快递企业负责人座谈会
- 30个平台、16个基地!首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名单公布
- 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有关情况
- 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工作组举行第十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
- 推动建设世界级港口群 河北十五五规划印发
- 2026年全球贸易投资促进峰会将于5月在京举办
- 31项世界第一 我国矿产资源家底公布
